(解放初期金塔行政区划)
1949年11月,原东区、西区改为一区、二区;12月将二区改为三区,一区划分为一、二两区,新成立二区工作委员会;1952年10月,三区划分为三、四两区,增设四区委员会;1953年10月,从二区划分出五区,增设五区委员会。1954年8月五区划归鼎新县。1955年11月区委员会全部撤销。至1954年8月,全县共有5个区委会、31个乡(市)党支部、4个区机关支部。1954年8月将第五区及所属1个机关支部划归鼎新县。1955年11月,全县基层30个乡合并为16个乡,成立了16个乡党支部。1956年3月,鼎新县并入金塔县以后,基层党组织调整建立为15个乡党总支和1个城关镇党支部。)
(金塔县委成立)
(金塔县红旗公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)
民主革命时期至解放,金塔县没有党的组织。1949年10月16日,中共金塔县委成立,同时建立了第一个党支部-县机关支部,1952年12月建立了金塔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-一区金石乡党支部。
(第一次县委会议记录)
中共金塔县委建立后,工作部门设秘书室、组织部和宣传部。1950年2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,1954年6月改称监察委员会。1954年11月设统战部、合作部。1955年5月设财贸部。1956年设文教部。1953年6月,成立县级机关总支委员会,列为工作部门。1956年5月至12月期间设《金塔报》社。